獨立董事與內稽主管溝通政策

 


一、 每年至少一次召開會計師與稽核主管單獨會議,討論已完成之內部稽核主管與會計師外部查核意見,並根據該年度查核核缺失進行溝通,並提報董事會報告。

 

二、 內部稽核主管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

1. 年度內部稽核計劃
2. 稽核人員年度專業訓練規劃
3. 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內部稽查業務執行情形

 

三、 會計師每年至少參加一次審計委員會,報告年度查核結果。

 

四、 其他:發生重大異常事項,或獨立董事、稽核主管及會計師認為有必要獨立溝通之事宜,可以不定期隨時召開會議。

 

114年度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情形:

 

日期 出席人員 溝通事項 決議結果
114年第一次審計委員會(114.02.26)

鄧泗堂  獨立董事
潘晴財  獨立董事
賴炎生  獨立董事


劉慧媛會計師
楊智惠會計師
稽核主管賴雲香

  • 會計師與公司治理單位暨管理階層進行重要財務業務事項溝通。
  • 本公司113年11-12月、114年1-2月內部稽核作業執行狀況。
無異議照案通過
114年第三次審計委員會(114.08.08)

鄧泗堂  獨立董事
潘晴財  獨立董事
賴炎生  獨立董事


張巧穎會計師
稽核主管賴雲香

  • 會計師與公司治理單位暨管理階層進行重要財務業務事項溝通。

  • 本公司114年度第二季內部稽核作業執行狀況。
無異議照案通過